港虛擬資產商發牌資本門檻500萬 諮詢兩月 不設過渡期 無牌經營最高囚7年罰500萬

證監會及財庫局公布諮詢文件,擬立法設數字資產(即虛擬資產)交易和託管服務提供者發牌制度。文件中提及當局擬要求經營虛擬資產服務者,無論是小如虛幣交易、提款、兌換法幣,複雜如經紀活動、大手交易都要向證監申領牌照,等於將虛產場外交易(OTC)平台納入監管,且要求遠較去年諮詢時有關虛產OTC平台向海關申領牌照的要求嚴格。同時,諮詢文件並提及法律生效不設過渡期或被認為已領牌的做法,不符規定的經營商要立即結業,倘無牌經營最高可罰款500萬元及監禁7年(見表)。 明報記者

財庫局與證監會就規管虛擬資產交易服務及託管服務提供者的擬議制度進行諮詢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財庫局)與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今天展開聯合諮詢,以引入針對虛擬資產交易服務和託管服務提供者的監管制度。 在政府就數字資產發展的最新政策宣言的引導下,擬議的監管制度將延展香港在建立一個安全、穩健及具有全球競爭力的虛擬資產生態系統方面的努力。制度亦將吸引合資格的參與者來港,增加投資者的選擇,同時將香港與全球的虛擬資產流動性結合起來,以推進證監會ASPIRe路線圖的進展(註1)。

鄧聲興:香港拓展虛擬資產具先驅優勢

繼美國上月通過的《GENIUS法案》後,香港《穩定幣條例》也在5月30日刊憲成爲正式法例,並將於8月1日正式生效,令香港成爲全球首個針對法幣挂鈎穩定幣(FRS)建立全面的專項監管體系的司法管轄區,香港財經事務及庫務局也公布未來都即將發表第二份發展虛擬資產政策宣言,以探討相關領域的創新結合及鼓勵本地和國際企業在相關領域的創新和應用。總體顯示穩定幣的監管框架正在日益完善,全球數字資產生態系統格局或正在重塑,並爲資本市場多了一些玩法。 此外,近日穩定幣「第一股」Circle於紐交所上市,首日收漲逾168%。連同近期的監管條例出臺等,相關概念如有份投資香港數字銀行ZA

轉數快跨境滙款 北向日限萬元

香港金融管理局與中國人民銀行正推動兩地快速支付系統,即本港轉數快(FPS)與內地的網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統(IBPS)互聯,便利兩地居民即時小額跨境滙款,其中在備受關注的跨境滙款額度方面,據本報獲悉,港人北向跨境滙款將設有每年及每日額度,每人在每間銀行轉數快賬戶的小額跨境滙款,每年滙款總額度20萬港元等值,每日滙款的額度為一萬港元等值。 最快月底推